
□王廷玉(南京大学)
近日,一名失去双手的残疾女性怀孕视频引发了讨论,孕晚期的她遭受了网络恶评,也引发了激烈的网络讨论:残疾人究竟应不应该孕育子女?随之冲上热搜的相关词条“只要有子宫就有资格做母亲”也充满争议。这一词条无疑是将母亲这一身份简化为单纯的生理功能,不仅是对无数母亲身份的情感漠视,也侧面反映出社会对母亲这一角色的机械化理解。母亲之所以为母亲,绝不只是因为一具器官,而是源于那份对孩子纯粹而深沉的爱。子宫可以孕育生命,但是爱才能创造母亲。
母亲的身份从来不是生理的,单纯地用器官来定义母亲除了物化女性生育功能外,也未免太过武断。现代社会中,领养母亲、继母、单亲妈妈等群体同样用爱和责任诠释着母职。历史上有无数伟大的母亲被铭记,但皆不是因为她们的生育能力,而是她们的爱与奉献。孟母三迁、岳母刺字,这些故事背后蕴含的是母亲深沉的爱与教育智慧,而非单纯的生殖功能。
回到舆论发酵的源头,也就是残疾女性是否有成为母亲的权利。答案固然是肯定的,任何女性都拥有自由的生育权。但社会真正应该关注聚焦的不应该只是“能不能生”,而是她们能否在抚养子女的过程中得到充足的社会支持。生育只是起点,养育才是真正的挑战。社会一味地强调能不能生,却没有提供相应的育儿保障、无障碍设施、经济支援等支持,那么这种讨论就只是一种空洞的讨伐和批判,只会让残疾母亲陷入更孤立无援的困境。
一个温暖的社会不应该用“该不该生”质问残疾人,而是用“如何帮你”托举每一个母亲。残疾人的生育只是一个起点,提供无障碍医疗、教育和育儿支持才是文明的终点。社会应当尊重每位女性的生育选择,母亲和她们付出的情感不应该被器官丈量。社会也应当意识到子宫只是生命萌芽的土壤,爱才是母亲的永恒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