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明确要求强化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社区团购等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和消费模式的转型升级,网络销售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消费者重点关心的领域,加强新业态监管不仅是保障公众健康的迫切需求,更是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近年来,我国在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领域的有力监管,使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逐年增高。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网信办等部门初步建立了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机制,有效将监管触角延伸至网络终端。
尽管在推动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我国对于此类销售新业态的监管规制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跨部门协同机制存在严重制度性缺陷,其根源在于监管职责边界模糊(如网信部门侧重平台资质、市场监管聚焦食品安全),且数据共享缺乏法律强制,导致监管真空。新兴业态规则严重滞后于技术迭代,私域电商、跨境代购等模式因主体身份难以认定、交易数据隐蔽性强,致使现有法规无法覆盖其全流程。需着力完善相关监管体系,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完善全链条责任体系。通过制度重构划清“责任田”,明确权责清单,构建“制度重构+技术赋能”双轮驱动的协同监管体系。建立由市场监管、网信、公安等多部门组成的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环节监管职责边界,推动监管数据共享与执法联动。形成数据实时互通、风险联合研判、处置协同联动的立体化监管网络,对涉及多环节的事件实行首接部门牵头、责任部门响应的协同机制。针对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新业态,制定专项监管规则,细化平台资质审核、主播合规要求、商品溯源标准等内容,形成“源头治理—过程管控—末端处置”的全链条监管闭环。创建网络市场监管示范区经验,探索“线上监测+线下核查”一体化模式,对重点平台和头部主播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强化数字赋能与智慧监管,提升风险预警能力。运用区块链溯源、AI监测等技术构建智能预警系统,实现风险动态识别与精准处置。依托大数据构建全国性网络食品监测平台,实时抓取商品信息、交易数据及用户评价,通过算法分析识别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风险点。推广“电子证照+区块链溯源”技术,要求平台强制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检测报告及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实现全流程可追溯。建立“风险分级—动态抽检—信用惩戒”机制,对高风险商品和问题企业增加抽检频次,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运用联盟链技术构建“人—车—货”三元数据链,骑手健康证、车辆消毒记录、食品检测报告等关键信息上链存证,监管部门可通过智能合约自动验证数据真实性,消费者可扫码查询全链路溯源信息。
压实多方主体责任,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打破传统“政府监管独角戏”模式,是破解监管资源不足的关键路径,更是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的必然选择。强化平台主体责任,平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入网商户“黑白名单”制度,对违规行为实施即时下架、流量限制等处置措施。在重点品类推行“阳光厨房”直播系统,平台强制接入食品生产加工实时画面,消费者可通过商品详情页查看原料采购、加工流程等关键环节。压实主播及MCN机构责任,要求其对推荐食品进行实质查验并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彻底切断“流量至上、利益驱动”的灰色产业链,推动直播电商从“粗放带货”向“专业导购”转型。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协同治理新格局,通过公益广告、案例警示等方式加强消费者教育,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自律公约,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的协同治理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