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范围扩大至外牌旧车了。今年1月,上海市商务委发布的2025年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相关政策,将补贴范围规定为“本人名下在上海登记的小客车”,现在拓展到了“本人名下在外省市登记的小客车”。
记者今天从市商务委获悉,自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购买10万元以上(含)(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的新能源小客车新车,且在规定期限内转让(不含变更,下同)本人名下在外省市登记的小客车,给予一次性1.5万元定额补贴。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购买10万元以上(含)(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且在规定期限内转让本人名下在外省市登记的符合条件的燃油小客车,给予一次性1.3万元定额补贴。
政策实施期间,每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申请主体和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需信用状况良好,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相关失信记录。
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的外牌旧车,应于2025年1月8日之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且在本人名下未作为旧车申领过本市其他汽车补贴。外牌旧车转让日期应介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其中,购买燃油小客车新车的,其外牌旧车应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车辆注册登记。
个人消费者新车购买日期以本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应当介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新车注册登记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为准,应当介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月10日之间。
符合上述条件置换更新购买新能源小客车的个人消费者通过“上海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补贴申请,签署《补贴申请承诺书》;符合上述条件置换更新购买燃油小客车的个人消费者通过“上海商务”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向市商务委提出补贴申请,签署《补贴申请承诺书》。个人消费者应当于2026年1月10日之前提交补贴申请。
而在此前,嘉定区也发布了2025年最新的汽车购车补贴方案:2025年3月21日0时至2025年5月21日24时,个人消费者来嘉定买车,叠加“国补”或“市补”,最高可享2.2万元购车补贴。该活动是为了落实《上海市加快汽车更新消费行动方案(2024-2027年)》,结合“上海汽车文化节”的举办,开展的汽车促消费活动。
购车补贴发放标准为:个人消费者在嘉定区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购买乘用车(非营运车辆),汽车价格5万元-15万元(不含),补贴1000元人民币;15万元-30万元(不含),补贴1500元人民币;30万元以上,补贴2000元人民币。以上价格均为汽车消费发票含税价,每人限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