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是指 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它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的“第二支柱”,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企业年金的主要特点包括:自愿性:企业年金是基于企业和职工的自愿参与建立的。补充性: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
养老保险基金是一种专项基金,其目的是为了兴办、维护和发展养老保险事业,并为退出社会劳动后的老年人提供养老金,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这个基金考虑到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采取个人和企业缴费的方式,以及国家通过税收优惠等形式的补贴,共同筹集资金。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构成包括:1. 用人单位和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
养老补充金是一种在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由个人或单位自愿参加,用以提高退休后的养老保障水平的补充养老保险形式。它旨在满足个人在退休后更高的生活需求,确保退休生活质量,并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养老补充金的特点包括:自愿性:个人或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是否参加。额外保障: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