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问题应该向以下部门反映和寻求帮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作为全国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指导地方进行危房鉴定和改造工作。
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包括房屋安全鉴定和危房改造的实施。
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房屋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可以参与危房鉴定工作,确保房屋安全标准的执行。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及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的认证和认可工作,提供专业的危房鉴定服务。
城乡规划建设局:
在乡镇一级,负责农房的安全管理和危房改造工作。
政府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
政府设立的临时性组织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危房改造工作,通常设在住建委或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建议您根据所在地的具体情况,选择上述相关部门进行联系和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