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三胎的罚款金额主要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来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未办理生育证的情况
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妊娠后补办生育证;
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夫妻双方分别处以五千元罚款。
超生情况
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每多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具体金额计算
罚款金额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
具体金额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其他特殊情况
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建议
为了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建议直接查阅《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条款,并结合当地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