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强买强卖商品的;
2. 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3. 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4. 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5. 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对于强制交易行为,用户或者消费者完全可以拒绝与之交易。用户和消费者对于与谁交易具有选择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能强制交易,不能剥夺用户和消费者的交易选择权。
如果遇到强制交易行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或举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用户和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由有关机关来处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
消费者还可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反映情况,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
强迫交易罪由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管辖,情节严重者将受刑事处罚。
人民法院: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强迫交易案件中,通常应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建议遇到强制交易行为时,首先可以通过向相关行政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举报,如果情节严重,再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可能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