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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企业在政府采购中标后弃标被罚款3350元

2025年4月1日,固镇县财政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安徽团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3350元。经查,安徽团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参与固镇县谷阳镇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项目编号:BB2024GZCGJ120)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