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的补偿应找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流程如下: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公司需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若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提交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若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申请赔偿
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和用人单位赔偿。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包括伤残津贴、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用人单位需承担的部分包括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若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或双方对赔偿事宜有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您在处理工伤待遇补偿时,及时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获得补偿。